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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法于心:抖音与搞号传媒的法律纠纷判决书

时间:2024-11-25 08:24:04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探索

核心提示

润法于心:袁记短视频热门业务教程网文章天下事,让法律浸润心田湖北省成都市高级人民法庭刑事裁定书(2022)川01民初2613号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西城区上地东路6号1幢1层101D 抖音刷3万赞

润法于心:袁记短视频热门业务教程网

文章天下事,润法让法律浸润心田

湖北省成都市高级人民法庭

刑事裁定书

(2022)川01民初2613号

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于心住所地上海市西城区上地东路6号1幢1层101D1-10。抖音的法抖音刷3万赞

法定代表人:银某,搞号总监。传媒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茂成,律纠上海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纷判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润,决书上海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润法

被告:山东搞号传媒有限公司,于心住所地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街中段1388号1栋9楼943号。抖音的法

法定代表人:胡某,搞号职务不详。传媒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献,律纠山东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纷判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桂君,重庆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高新区天府大街中段1388号1栋9楼943号。

法定代表人:胡某,职务不详。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献,山东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桂君,重庆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某,男,1998年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雁江区。

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公司)与被告山东搞号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搞号公司)、四川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乖返公司)、赵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结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抖音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润、搞号公司及乖返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献出庭出席诉讼,被告赵某经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出席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抖音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恳求,恳请判令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1.立刻停止买卖抖音帐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连续三日在搞号网()首页及《法制晚报》(现已改名为《法治晚报》)非中缝位置刊载申明,清除影响;3.连带赔付抖音公司经济损失500亿元、维权合理支出5亿元(包括公证费1亿元、律师费2亿元、调查取证费1亿元、材料费3000元、保全保险费2000元等)。事实与理由:抖音公司创立于2015年3月20日,是全省和全球著名的互联网企业,旗下主要产品为“抖音”(含抖音APP、抖音网站等)。抖音公司针对“抖音”产品进行了高成本的推广、宣传与使用,使“抖音”产品为公众所熟知并具有了极高的市场著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且与抖音公司在互联网、科技、技术等领域构建了稳定的联系,具有较强的区别和辨识相关产品和服务来源的辨识功能。搞号公司创立于2017年4月19日,自创立以来注册了搞号网(亦称搞号传媒,网址)直接从事抖音帐号、自媒体等帐号买卖业务,同时举办与帐号买卖相关的帐号估价、营销、媒体进驻等业务。乖返公司作为搞号公司的关联公司,在搞号公司从事抖音帐号买卖业务的抖音刷3万赞过程中,和赵某一起为搞号公司提供交易收付款服务。

搞号公司在搞号网上宣传自诩其业务起码早已覆盖上海、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武汉、成都、义乌、佛山、泉州等互联网主要城市。同时搞号公司在搞号网页面中宣传自诩其搞号网上的帐号交易数目超过47381个,交易金额高达2.95亿,注册会员超8万。截止2021年12月29日,搞号公司在搞号网上宣传自诩有35964+抖音帐号在售,关于抖音帐号的单日买卖成交额高达20.24亿元,累计金额6616.47亿元。截至2022年2月9日,搞号网中单个抖音帐号最高售价高达31亿元。三被告共同直接通过搞号网从事抖音帐号买卖,与抖音公司在用户群体及经营范围上均存在交叉重叠,具有竞争关系。三被告的行为除了影响了抖音平台和抖音帐号的正常营运,对抖音公司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抖音平台因而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业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破坏,给抖音公司商誉引起重大损害。三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降低了抖音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和数亿抖音用户的使用风险,又损害了抖音公司及抖音用户的合法权益,更影响了国家关于网路帐号实名制的正常管理秩序。三被告的行为违背了抖音平台《用户服务合同》和《社区管理规范》关于“不得非法交易帐号”等规定,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行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搅乱了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抖音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庭提起诉讼。

被告搞号公司、乖返公司共同答辩称:1.抖音帐号的“所有权”属于用户,搞号公司对抖音帐号买卖的居间行为,未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对于抖音帐号的手机号等更换行为均是向抖音公司申请,在抖音公司现有的规则下容许下进行,故合法有效,未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2.虽然认定搞号公司的行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乖返公司、赵某不应对搞号公司的赔付责任承当全部责任。抖音公司诉请的行为是对“抖音帐号买卖的居间行为”,乖返公司、赵某未从事这一居间买卖介绍行为,不应将与抖音帐号买卖居间行为的“其它相关行为”均列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严禁的范畴。若认定乖返公司、赵某构成侵权,则其赔付责任应参照其分别对抖音买卖居间费缴纳的获利金额或参照其各自参与收款的年限来认定相应赔付金额。3.搞号公司已经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已经关掉网站、停止居间介绍、账户使用等其他相关行为,故无裁定停止侵权的必要。4.搞号公司、乖返公司的行为未给抖音公司的名声引起影响,不应裁定刊载申明、消除影响。5.搞号公司才能举证证明其获利情况,若其行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依法应以不低于135361元的获利作为判赔金额,不能以抖音公司列举的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的建行流水证据来推测搞号公司从事抖音帐号买卖居间工作的总收入或获利。假如搞号公司的获利证据不能被法庭认可,这么从侵权时间、主观认知、手段和方法、规模等亦不应对被告判高金额的赔付。6.关于合理支出部份,因法官并未同意抖音公司行为保全的申请,故保全保险费不应由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负担。综上,恳请驳回抖音公司的全部诉讼恳求。

被告赵某未作答辩,亦未递交证据材料。

经审理查明:

一、与抖音公司及“抖音”产品相关的事实

抖音公司创立于2015年3月20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出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等。

按照百度百科对抖音公司的介绍,2019年10月21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榜》中,抖音公司排行第14位;2020年1月9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9胡润中国500强民营企业》中,抖音公司以估值1200万元位列第50位;2021年2月5日抖音公司恒指上市,估值约1.23万亿美元。

抖音APP及抖音网站是抖音公司旗下为用户记录和分享生产、生活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公司从2018年起在腾讯视频、腾讯新闻、优酷、爱奇艺、火车站、商场、地铁站等投入对抖音短视频的广告宣传,并冠名2020中国中央电视台卫视晚会及多个电视综艺节目的冠名或植入广告。“七麦数据”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抖音APP在华为、VIVO、OPPO、应用宝、百度、360的累计下载量分别为210亿、22亿、178亿、23亿、15亿、3亿,另还有上百亿的抖音急速版的下载量。

《抖音社区管理规范》第六章载明:"不得制做、复制、发布、传播、实施富含以下破坏抖音平台秩序的不良信息或行为……二、传播、实施侵害平台权益或破坏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5.利用人工或技术手段,虚假注册帐号、非法交易帐号或用其他方法操纵用户帐号的行为。”

《抖音用户服务合同》载明:“五、服务注册与使用……2.因为您的帐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订各种合同、发布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及披露信息等)均代表您本人行为,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户信息及密码并对您的帐户行为的结果负责,故抖音提示您勿将帐户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法许可别人使用。如您的帐户受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您应该立刻通知抖音,以防止扩大的损失和后果;如抖音判定您抖音帐户的使用可能殃及您的帐户安全及/或抖音软件信息安全的,基于维护您的财产及信息安全考虑,您同意抖音可终止提供相应服务直到您本人通过可信方法要求恢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公共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十一条,公众帐号信息服务平台应该依法迟延严禁公众帐号生产营运者违法出售公众帐号;第十八条,公众帐号生产营运者不得有下述违规违法行为:……(八)违法批量注册、囤积或则非法交易买卖公众帐号;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公众帐户,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网路平台注册营运,面向社会公众生产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的网路帐号。本规定所称公众帐号信息服务平台,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公众帐号注册营运、信息内容发布与技术保障服务的网路信息服务提供者。本规定所称公众帐号生产营运者,是指注册营运公众帐号从事内容生产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则非法人组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根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分信息认证后注册帐号。

二、与被诉行为相关的事实

搞号公司创立于2017年4月19日,股东罗某、周某,法定代表人周某;2022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某,股东变更为李某、胡某;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出售、技术推广等。

乖返公司创立于2021年3月9日,股东罗某、周某,法定代表人罗某;2022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某,股东变更为李某、胡某;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出售、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

2021年12月15日,搞号公司获得天府(重庆)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颁授的“双创企业板挂牌企业”证书。

ICP备案信息显示:2021年10月12日,搞号公司经初审通过成为名称“搞号网”、域名“gaohao.com”的网站备案主体。百度百科“搞号传媒”词条下的内容为:搞号传媒是搞号公司的门户网站,于2021年2月18日上线,总部坐落山东。搞号传媒是搞号公司营运的“一站式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前身为搞号网,创立于2017年4月19日。自创立以来,搞号传媒仍然旨在于为广大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为用户提供各种自媒体帐号出售服务,并提供免费在线“账号市值”服务。服务范围为帐号出售(为自媒体用户提供抖音、抖音、头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的帐号出售服务)、账号市值(提供免费在线帐号市值服务,帮助自媒体用户更精准定位帐号价值)。

2021年12月29日,抖音公司以时间戳方法对“搞号网”的网页内容进行了取证,网页截图显示:在首页中出现“新四板挂牌企业,期货代码:102053”的内容;在联系咨询页面中出现“搞号网已覆盖互联网主要城市广州、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成都、义乌、佛山、泉州,更多城市正在设立中”的内容;在“抖音抖音自媒体帐号出售交易"界面显示“账号交易47381+,交易金额2.95亿,注册会员8W+”;在首页点击“抖音号”栏,两侧框内显示“昨日成交金额20.24万,累计金额6617.47万”;在"热销抖音帐号"页面,显示共有抖音帐号35964+;点击“我要冲值"页面显示建行转账和支付宝汇款两种形式,其中建行转账收款帐户为搞号公司在招商建行的开户帐号和赵某在成都建行的开户帐号,支付宝汇款收款帐号为乖返公司支付宝帐号和二维码。

抖音公司2022年2月9日登陆搞号网截图显示:在“抖音号交易”页面中,“微博红V体育抖音号出售194.8万关注”账号标识转让价钱31亿元。

2022年3月29日,抖音公司代理人按照搞号网上的联系方法与交易人员添加陌陌咨询帐号订购事宜,交易人员称挂售价3000元以下的缴纳手续费300元,3000元以上的缴纳10%手续费。此后,抖音公司人员按照搞号网交易人员的指导,以900元的价钱(店家挂售价600元+300元手续费)订购了“美女类粉1.1万赞3.4万抖音号"帐号,以支付宝转帐付款乖返公司。后交易人员辅助抖音公司代理人对该帐号的手机号进行了换绑。

抖音公司递交的百度帖吧、百度网页、腾讯网、腾讯云、腾讯开放平台、合蒜网路的截图显示,在前述网站上搜索关键词“抖音”,出现多个宣传抖音帐号交易的搜索结果,显示链接和发布地址在搞号网帖吧上,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

三、与损失赔付相关的事实

(一)抖音公司主张以搞号网上公布的收款帐户的交易流水作为认定被告实际获利的根据。其递交的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在搞号网上公布的收款帐户的交易流水及数据统计表显示:(1)搞号公司建行帐户开户时间为2021年1月1近日,摘要中标明帐号交易的货款第一笔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最后一笔为2022年5月8日,该帐户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入820亿元,累计总额810亿元,帐户余额9.5亿元;(2)乖返公司的两个支付宝帐号开户时间分别为2021年10月28日、11月8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累计收入369.27亿元,累计总额366.95亿元,帐户余额2.32亿元;(3)赵某建行帐户开户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止累计收入133亿元,累计总额133亿元,帐户额420元。

(二)搞号公司、乖返公司抗辩其实际获利较低,举示了以下证据:

1.(2022)川成证字第6382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6月7日,成都省成都市简阳公证处(以下简称上海公证处)依据搞号公司委托代理人唐某的申请,对其使用公证处笔记本登入其公司所属的一个主网站查看相关数据、登录第三方网站查询相关内容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结合公证内容搞号公司、乖返公司陈述:(1)2022年6月7日为公证需在临时将已关掉网站打开,登陆搞号网,显示今日成交金额28.52万,累计金额23727.25亿元;远程联接阿里云服务器,把时间更改为2021年11月26日,返回搞号网,浏览页面显示的“昨日成交额28.52万”“累计金额23527.25万”,相比后面均减少;重复以上操作,把时间更改为2030年11月26日,在搞号网上的浏览页面显示的相关数据均增高。拟证明:搞号网站上宣传的“总交易金额”“总帐号”“昨日成交额”“累计金额”等数字,均是为了吸引顾客而进行,其是随着服务器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其背后是网站的算法,并非真实数据。(2)通过域名查询,“gaohao.com”域名在2021年2月18日才变更到搞号公司名下,之前的承办单位为案外公司;通过“聚查网”查看“gaohao.com”网站历史页面记录,显示2021年1月28日的标题从之前的“淘宝店面出售,淘宝商城出售,淘宝出售,淘宝转让订购交易平台-搞号网”修改为“搞号网-专业自媒体帐号交易平台”;通过“桔子SEO网”查询“gaohao.com”网站的历史建站标题记录及内容摘要,显示从2021年1月之前的“天猫店面出售、淘宝店面出售”等更改为“搞号网-专业自媒体帐号交易平台”,但内容仍然是“为广大顾客提供天猫店面出售、天猫店面出售"等。拟证明:搞号公司在2021年2月18日才订购搞号网站并进行备案,在2021年4、5月份才完成筹办,并上线实际开始从事抖音帐号买卖居间服务。

2.(2022)川成证民字第6795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6月10日上海公证处按照搞号公司委托代理人唐某的申请,对公证人员和唐某先后操作其自带的台式笔记本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结合公证内容搞号公司、乖返公司陈述:登陆百度网盘后,下载搞号公司备份到百度网盘中的2021年5月21日数据,显示截至至2021年5月21日的全部详情交易信息共2单,订单创建时间分别为2021年4月14日、5月15日;重复前述操作,在百度云云盘内还原搞号公司备份至云盘的2021年8月23日的数据(27条)、2021年10月23日数据(45条)、2021年12月23日数据(68条)、2022年2月23日数据(96条)、2022年4月23日数据(115条)、2022年5月23日数据(117条),汇总统计实收佣金共计135361元。拟证明:从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搞号公司介绍成交的抖音帐号共计117个,获利共计135361元,该数据系网站手动备份至百度网盘内,其创建时间和内容均为难以修改的客观真实数据。被告从事案涉行为的时间短,且已停止了网站的营运,实际获利较小。

3.(2022)川成证民字第7989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7月5日上海公证处按照搞号公司委托代理人唐某的申请,对公证人员和唐某先后操作其自带的台式笔记本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结合公证内容搞号公司、乖返公司陈述: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日,搞号公司介绍成交的抖音帐号共计117个(抖音帐号交易订单为295条,完成交易居间订单117条),该数据系网站手动备份至百度网盘内,其创建时间和内容均为难以修改的客观真实数据,与前一公证书中搞号公司截止2022年5月23日抖音帐号成交数据完全一致,进一步证明该数据的真实性。同时从网站交易数据持续无任何变化情况,证明被告在接到传票后确实停止了网站的营运。

对前述公证书,抖音公司不认可取证笔记本以及取证软件的清洁性,不认可搞号公司后台数据及百度云盘数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及证明目的。理由如下:(1)搞号公司取证的笔记本是自带的台式笔记本,清洁性难以保证;“屏幕录象专家2018”并非通用的受司法实践认可的取证软件,清洁性难以保证;公证过程搞号公司下载了各种安装环境和APP,清洁性难以保证。(2)公证时间发生在抖音公司控告和法庭送达以后,属事后公证,相关数据有可能被篡改,而非搞号公司在交易当时的真实数据。搞号公司取证的内容是在公证之前就早已上传到百度云盘上的数据,搞号公司对数据的初始形成阶段、中途保存阶段、如何上传至百度云盘的过程均未举证,这种数据在上传至百度云盘之前处于搞号公司的掌控之下,搞号公司可以随时进行更改和人为干预。诸如搞号公司自诩可以将搞号公司网站后台时间随便更改为仍未到来的2030年,因而取证内容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难以保证。(3)搞号公司的支付宝和建行帐号交易流水,与搞号公司所谓的后台数据和百度云盘数据并不匹配,证明搞号公司后台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4)搞号公司宣称其网站页面显示下来的数据是虚假的,是一种算法,也难以保证后台的数据和云盘数据的真实性。(5)依据抖音公司举证的订购帐号聊天记录,搞号公司的客服人员在向上诉转让帐号时特意向上诉发送了注意事项和交易须知,提示上诉怎样对抗抖音平台设置的避免帐号买卖的严禁举措,证明搞号公司明知抖音严打帐号买卖行为却顶风作案,才能证明搞号公司是有蓄谋的买卖抖音帐号公司。(6)搞号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帐号交易的网路平台,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有上诉和搞号公司发生了交易快手点赞购买网站,没有任何第三方出现,搞号公司就是从事抖音帐号买卖的实际出买方,所有的交易货款均由搞号公司自身获得,而不是搞号公司仅从事居间服务,搞号公司网站自诩交易布满全省,但是在自己的网站声称自己是双创版企业等等,结合搞号公司的低调宣传例如说交易金额、单日交易金额、交易数目以及上诉递交的搞号公司的建行交易流水和支付宝帐号的交易流水合计总收入1300亿元可以证明搞号公司侵权极为恶劣,侵权获利极大。

四、与案件相关的其他事实

本案审理过程中,抖音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恳求对搞号公司、乖返公司的财产在价值2000000元范围内采取保全举措,递交了《财产保全保单议付》,支付了保险费2000元,并收取保全费5000元。

以上事实,有工商登记信息、百度百科截图、ICP备案信息截图、抖音APP应用商店截图、广告及冠名图片、七麦数据、《抖音社区管理规范》、《抖音用户服务合同》、《互联网用户公共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网页录屏及截图、演示视频及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交易流水及数据统计表、《财产保全保单议付》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为证。

本院觉得: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则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竞争关系的构成取决于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违背竞争原则、是否具有损害其他经营者经营利益以及该经营者是否会基于这一行为而获得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则搅乱市场经济秩序。抖音公司为抖音短视频网路社区的经营者,搞号公司系网站经营者并提供抖音帐号交易服务,两者构成竞争关系。

一、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被诉行为并非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特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故抖音公司主张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衡量被诉行为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诉行为因确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具有不正当性或则可责性;二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因该竞争行为遭到实际损害。本院结合涉案事实评析如下:

(一)被诉行为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诚实信用原则更多是以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方式彰显下来。公认的商业道德是指特定商业领域普遍认知和接受的行为标准,具有公认性和通常性。因为纠纷发生在互联网领域,因而公认的商业道德应当包括互联网行业惯例、通行做法以及互联网相关公约等表现方式。按照《互联网用户公共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十八条、《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根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分信息认证后注册帐号,即推行实名制管理,严禁非法交易买卖公众帐号。据悉,《抖音社区管理规范》《抖音用户服务合同》平台规则也明晰严禁非法交易抖音帐号。

搞号公司、乖返公司以未实名认证的抖音帐号可进行手机号换绑操作为由,声称对于抖音用户中个人未实名认证的帐号,在抖音平台现有规则下,可以通过正常程序更换用户信息,故并未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规出售”。对此抖音公司回应称,目前依据国务院网信办规定,各大互联网平台通常分辨“强实名认证”与“弱实名认证”对用户帐号认证与信息变更采取不同的管理举措。“强实名认证”是指平台通过人脸比对、证件比对等方法确认用户身分,主要适用于付款和开通直播帐号等。“弱实名认证”是指用户通过手机、微讯号等注册帐号后,得到一个用于辨识身分的“用户ID”,惟一标示对应一个用户,不可修改。抖音平台从不容许任何用户修改身分辨识信息(比如用户ID、实名认证信息等),也不轻易准许变更非身分辨识信息(比如手机号码),这是平台管理必然设定的管理规则,也是各大互联网自媒体和视频平台所公认的行业惯例。因而不存在被告所谓的“合法交易帐号”和“非法交易帐号”的分辨,所有未经抖音公司准许的帐号交易行为都是非法的。抖音公司针对违法变更用户信息、涉嫌帐号交易的行为,设置了专门的交易防火墙和技术制约举措。本案抖音公司订购的帐号即触发了这些管控举措,因而面临不断开线、登录困难的情况,目前该帐号已难以通过抖音公司代理人手机号码登陆成功,也进一步证明抖音严厉严打并严禁抖音帐号交易行为。

本院觉得,我国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用户帐号的注册采取了“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实名制管理,严禁非法交易买卖公众帐号。《抖音社区管理规范》《抖音用户服务合同》亦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分认证后注册帐号。帐号买卖必然引起帐号实名制管理目的落空。因而,严禁帐号买卖是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经营者应普遍遵循的商业道德。所谓未实名认证的抖音帐号,实际上也通过手机号、微讯号进行了惟一对应辨识,起到类似实名认证的管理作用。抖音平台对帐号绑定手机虽存在可更换的情形,但该更换仅应限于为该帐号的用户在其手机号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通过正常程序进行更换,并非容许帐号主体的变更。从客观上看,若准许绑定手机号任意解封,将同纵容帐号买卖行为一样,致使帐号实名制管理目的落空,也为借助帐号从事刷量、欺诈等网路黑灰产业提供更多帐号资源。故被告以可换绑手机号为由主张其交易合法的意见不能创立。其在搞号网上进行抖音帐号交易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二)抖音公司的合法权益是否因被诉行为遭到损害

搞号公司为买卖抖音帐号提供服务并缴纳费用的经营行为,使卖方无需进行实名认证和原创创作,即直接获得了原帐号中已有关注数目、双击数据、视频内容、浏览流量和销售记录等帐号权益,该行为规避了帐号用户的真实身分信息辨识和认证程序,破坏了抖音平台帐号成长、评价体系和安全环境,降低了抖音平台对存在违法发布信息以及侵犯网路消费者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帐号的管理难度和成本,对正常使用抖音的其他网路用户原创积极性亦导致一定损害,对抖音公司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抖音平台因而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业生态环境导致破坏,给抖音公司商誉导致损害,并进一步损害了抖音公司的合法经营利益。

综上,在搞号网站上施行的抖音帐号交易行为违背了互联网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并损害了抖音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搞号网站的营运主体为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为违规交易抖音帐号提供收款账户,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

二、民事责任的承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该承当停止侵犯、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刑事责任。

关于停止侵犯。其实搞号公司陈述其已主动取缔了对“搞号网"网站的营运,但鉴于网站的营运由搞号公司自主控制,其取缔仅为暂时行为,故仍有必要判令搞号公司、乖返公司、赵某停止买卖抖音帐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去除影响。鉴于三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抖音公司和抖音平台形成负面评价、降低信任度,因而三被告应该承当清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抖音公司主张判令三被告在搞号网及《法制晚报》上刊载申明,清除影响,与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的不良影响范围基本相当,本院给以支持。

关于赔付损失。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付数额抖音双击购买网站,根据其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施行侵害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根据上述方式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付数额。赔付数额还应该包括经营者为阻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权力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由人民法庭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裁定给与权力人五百亿元以下的赔付。本案中,抖音公司主张以被告的获利确定赔付数额,但其提供的被告收款帐户的交易流水除了包括抖音帐号的交易收入,还包括全平台其他帐号交易等收入且难以分辨,故不能借此确定被告因交易抖音帐号的获利。搞号公司、乖返公司递交的从百度网盘提取的交易数据,因不能证明数据在形成、上传之前未被更改,且该数据与搞号公司的经营规模、其宣传的抖音帐号交易数目、收入差别悬殊,故本院不予质证。在上诉的实际损失以及被告的获利无法直接否认的情况下,本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规模、侵权时长,酌情确定赔付数额为100亿元。关于抖音公司主张的合理支出,其仅递交了金额为2000元的《财产保全的保单议付》,但鉴于抖音公司确为本案进行了公证取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本院按照案件的取证、诉讼难易程度及律师到庭表现等情况酌情确定合理支出3亿元。搞号公司为搞号网的营运主体,为直接施行被诉侵权行为的主体,应承当全部赔付责任;乖返公司、赵某应就其提供收款帐号缴纳交易款的参与时段与搞号公司承当连带赔付责任,即乖返公司在50亿元、赵某在20亿元范围内与搞号公司承当连带责任。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四川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赵某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立刻停止施行买卖抖音帐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四川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赵某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三日内在搞号网(gaohao.com/)首页及《法制晚报》非中缝位置(连续三日)刊载申明、消除影响(申明内容需经本院初审);

三、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3亿元,被告重庆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在前述金额中的50亿元范围内、被告赵某在前述金额中的20亿元范围内承当连带赔付责任;

四、驳回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恳求。

如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四川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未按本裁定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依约履行期间的债权月息。

案件受理费47150元,由上诉上海抖音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150元,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负担20000元,被告重庆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000元,被告赵某负担7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重庆搞号传媒有限公司、四川乖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原告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则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告于成都省中级人民法庭。

本裁定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该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力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庭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举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审判长陈红

人民陪审员李泽丹

润法于心:抖音与搞号传媒的法律纠纷判决书

人民陪审员冯煜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法院助理郭凡

书记员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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